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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混改 职工主人翁地位不改—— 莱钢集团把以维权服务为核心的工会组织建设纳入混改企业公司章程

时间:2020-07-10 来源:新闻传媒中心

莱钢集团淄博锚链公司近日顺利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混改后的新公司章程开始生效,公司章程中涉及工会组织作用发挥的章节更是让职工吃了一颗“定心丸”。

“我们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特别希望混改后依然能够保障职工在企业的主人翁地位,让我们感受到企业改革发展带来的幸福感、安全感、归属感,当看到新公司章程有‘工会组织’这个章节,我们心里就有底了。”淄博锚链公司职工代表商文杰高兴地说。

“坚持以人为本,让职工有更多幸福感、安全感、归属感,这是我们推动企业混改的初心和使命。”莱钢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庆山表示,混改可以使企业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发挥多元优势、协同优势,创新体制机制,拓展市场营销半径,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但混改有一个原则不能打折扣,那就是不能改变职工的主人翁地位。

把以维权服务为核心的工会组织建设纳入混改企业公司章程,这是近年来莱钢集团工会积极探索企业混改后的工会组织依法履行职能、维护职工权益的一个缩影,也是工会强化制度顶层设计,把工会组织建设纳入企业法人治理体系的一个成功实践。

建厂50年来,莱钢集团始终把保障职工主人翁地位、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放在改革发展的重要位置。为传承和发展这一优势,在推进淄博锚链混改过程中,莱钢集团工会坚持把依法设立工会组织机构、提供经费保障,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建设、深入实施民主管理,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激发职工创造潜能、投身建功高质量发展等内容写入混改企业公司章程,让混改后的企业工会组织继续当好职工的“主心骨”、发挥“职工之家”作用,为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发展凝聚攻坚力量。

“混改企业必须依法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莱钢集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李茂岭表示。针对混改过程中职工最为关心的如何混改、混改后如何发展等问题,莱钢集团坚持“混改企业职工安置方案、混改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才能实施”的决策机制。在制定企业混改方案进程中,积极征求职工代表意见建议,及时做好宣传解释。最终,淄博锚链混改方案获得与会职工代表全票通过,既保障了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又调动了职工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

“为充分发挥职工主人翁作用,我们按照‘生产经营环境建设眼前一亮、职工精神面貌眼前一亮’的思路,深入开展‘幸福和谐新锚链’建设,激励职工把岗位当责任、工作当事业,实现个人成长和企业发展共赢。”淄博锚链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洪涛表示,劳动用工制度、职工权益保护和工会组织建设等内容纳入公司章程,实现了企业发展与职工利益绑定、风险共担,体现了责权利对等,更能激发职工主人翁意识,挖掘职工创造潜力,坚定职工改革发展信心,激励职工立足岗位、干事创业。

“作为企业的主人,我们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做主人应做之事、担主人应担之责,全力以赴为混改后的淄博锚链贡献力量。” 淄博锚链生产制造部制链二班班长李庆军自豪地说。

目前,淄博锚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16月份,该公司实现利润614.8万元,利润指标赶超去年全年利润总额。

                                                                                                         (刘 芳 郭晓霞 葛文京 高 峰 宋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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